珞巴族血缘婚的历史与制度
血缘婚是以同辈男女互为夫妻的第一种婚姻形态。珞巴族的神话《人的诞生》和《达萌与麦包》都讲到,在人类历史上曾有过同胞姐弟(或兄妹)结为夫妻的时期,正反映了先民在遥远的古代曾实行过血缘婚配的情形。(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此外,珞巴族的亲属称为也留下了血缘婚的痕迹。在珞巴族的亲属称谓中,祖母、外祖母同称“阿腰”,祖父、外祖父同称“阿岛”,子女、侄子、外甥子女同称“阿窝”,孙子女、外孙子女同称“阿窝窝若”。这种称谓同曾经存在过的血缘婚是相适应的。 由于自然选择原则的作用,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发现和认识到血亲婚配对人类的体质和智力发育带来危害,血缘婚便逐渐被限制,而改行以外集团的男女为配偶的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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